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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体育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督导组的通知

       

山 东 体 育 学 院 体 育 社 会 科 学 学 院关于成立体育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督导组的通知 体社院字[2016]2号。

​为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的组织体系,发挥教学督导在监督和促进教学工作质量的作用,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成立我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织,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 组长: 张志勇 副组长: 邢晓东 张继忠 张基振 许昭 殷善兵 成员: 马国英 谢惠蓉 相振银 马玉华 李海霞李琳琳张显军 联络员: 王涓屹

教学督导工作是我院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是衡量督导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督导组在学校教务处督导室统筹协调与指导下行使职权,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以及教学发展与改革的实际需要,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总体安排,独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一、督导组的职责督导组主要负责体育社会科学学院内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制定与实施,紧密结合本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实际,独立开展本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督导工作,行使检查督促、诊断评价、反馈指导、动态调控、改进提高、经验总结等质量管理职权。其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订社科学院学期督导工作计划。2.负责社科学院教师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各专业学生学习及学风的质量督导。3.负责按照有关制度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以及其他教学评审工作。督导组中学院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他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听课完毕经过合议提出中肯的督导意见,填写《山东体育学院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4. 负责组织落实社科学院督导人员的选聘、管理、内部考核、培训等组织建设工作以及部门督导档案建设、督导宣传工作。5. 配合做好校督导室组织的教学督导工作。完成学校督导处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6. 总结督导工作。

二、督导组的权利1.对社科学院教学工作状况(包括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监督等)及教师教学效果有评定权。2.有权介入本学院的各类教学活动,可以要求被督导对象提供有关材料。3.对被督导单位和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三、工作原则1.指导性原则。督导是对一般性教学常规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和督促,督促老师们明晰教学规律,诚恳地指出授课人应改进之处,发挥督导的指导性作用。2.发展性原则。督导是为了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其行动本身即是对教师教学的督促。通过督导活动促进教师工作质量的提升和自身发展,促进教师的进步。3.效果原则。课题教学质量的优劣主要看课堂教学的效果,而效果的达成与许多因素有关:内容的难易程度、课题内容容量、内容呈现的逻辑、逻辑顺畅程度、教师的精神面貌以及对知识的把握、学生能动性、过程气氛、是否课结束而味无穷等等。归结到一点,就是通过课堂学习,学生的头脑里能否留有较为清晰的课堂印象。督导过程要重视课堂效果诸要素的发挥。4. 探究性原则。教学有法,而无定法,教学是一项颇具艺术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不同学科、不同内容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手段和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可以指导所有的学科或内容的教学。因此,以探究性态度探讨教学活动过程是有益的。

                                                            体育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9月6日